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的处理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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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,要在整个孕期做好检查,如果有必要终止妊娠,建议在12周前完成妊娠。整个孕期需要保证充足的营养和休息,孕期预防心功能异常的原因,并避免感染和感冒等疾病,并积极的治疗心率不齐,以减轻心脏负荷并促进心脏病的恢复。

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的处理措施

患有心脏病在怀孕期间很常见的疾病之一,在严重的情况下,可能导致心力衰竭甚至死亡。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影响母子健康的重要疾病,并且给分娩时增加风险。那么,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期的处理措施有哪些?
 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治疗措施
  1.怀孕前必须先咨询
  这是非常必要的。耐受妊娠的能力应基于心脏病的类型,严重程度和心功能分级。对于1-2级心功能,无心衰史,无并发症可以在严格的检查下完成怀孕和分娩,如果心脏病较重,心功能3-4级,有心衰史,肺动脉高压,严重的心律不健康等,不应该怀孕。
  2.医生评估是否适合继续妊娠
  如果有必要终止妊娠,建议在12周前完成妊娠,以避免因复杂终止妊娠而给心脏造成负担。12周后,有必要加强孕期锻炼,以使孕妇在孕期和分娩时更加顺利;
  3.整个孕期需要保证充足的营养和休息
  每天睡眠超过10小时,高蛋白,高维生素,铁补充饮食,体重增加不超过12公斤。
  4.避免感染
 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在整个孕期要防止感染,避免发生感冒等疾病。
  5.预防孕期心功能异常的原因
  如纠正贫血,治疗心律不齐等。
  6.动态观察心脏功能
  在妊娠32-34周期间,分娩期和预产期是心脏负担最重要的时期。特别要注意心脏功能的变化,并应定期进行心脏超声监测。
  7.积极治疗心力衰竭
  妊娠期间一旦发生心力衰竭,应积极治疗。治疗原则与非妊娠时相同,包括强心,利尿,血管舒张等。
  8.分娩方式的选择
  对于心功能1-2,胎儿不大,胎儿位置正常,宫颈状况良好的患者,可经阴道分娩,但剖宫产有适当适应症。对于具有3-4级心功能的患者或有需要剖宫产的产科因素的患者,应使用剖宫产来终止妊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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